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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县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专项检查

发布时间:2021-08-25 当前栏目:文章动态 阅读次数:3345次
按照眉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全面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工作的通知》(眉政办发〔2021〕29号)文件精神,8月12日,由眉县农业农村局牵头,联合公安、市场监管、供销联社、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全县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。首先,检查组赶赴常兴镇、横渠镇检查了镇村两级禁止早采早购工作落实情况。经检查,相关镇街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,认识明确,均已成立了镇村两级的巡查队,同时通过悬挂横幅、组装宣传车等手段广泛宣传县政府《关于全面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工作的通知》。随后,检查组深入中亿农业、...

按照眉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全面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工作的通知》(眉政办发〔2021〕29号)文件精神,8月12日,由眉县农业农村局牵头,联合公安、市场监管、供销联社、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全县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。

首先,检查组赶赴常兴镇、横渠镇检查了镇村两级禁止早采早购工作落实情况。经检查,相关镇街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,认识明确,均已成立了镇村两级的巡查队,同时通过悬挂横幅、组装宣传车等手段广泛宣传县政府《关于全面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工作的通知》。

随后,检查组深入中亿农业、金桥果业等相关果业合作社,向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明确县政府《关于全面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工作的通知》的具体要求,并要求龙头企业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。

最后,检查组一行抽查了韵达、邮政、顺丰等相关快递公司,要求各快递公司要切实执行好县政府禁令,在猕猴桃未成熟之前坚决不收发快递,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,共同维护眉县猕猴桃品牌声誉和良好口碑。

下一步,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,坚持县、镇(街)、村、组四级联动,多措并举,持续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工作,切实保护眉县猕猴桃的市场美誉度,努力推进眉县猕猴桃产业健康持续发展。